具體解釋:
因為法律應該是可預見的,人們根據法律從事壹定的行為,並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如果說法律具有追溯力,那就是要求昨天的行為按照今天的規則。從刑法來說,罪刑法定原則首先排除了溯及力。有利溯及既往的含義是,在過去被認為是重罪,但在現行法律中被認為是輕罪,所以適用現行法律。
法律不溯及既往是法治的壹項基本原則。通俗地說,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規則去約束昨天的行為。美國憲法1787規定,不得通過具有追溯力的法律。法國民法典規定,法律只適用於未來,沒有溯及力。在中國,“法無溯及力”同樣適用於民法、刑法、行政法等等。
法律的不溯及既往原則表現在國家不能用現行法律來指導人們過去的行為,更不用說懲罰人們過去的行為,這些行為在當時是合法的,但在現在卻是非法的。為了限制國家權力的擴張和濫用,維護社會秩序的穩定,保護人們的預期信賴利益。
刑法的溯及力是指新刑法是否適用於新法生效前未被審判或判決不確定的行為的問題。如果適用,新刑法具有溯及力;不適用的,新刑法不溯及既往。
法律分析:
刑法的溯及力解決的問題是:刑法生效後,對生效前未受審判或判決不確定的行為是否有溯及力?如果具有適用效力,則具有溯及力;否則沒有追溯力。各國刑法關於溯及力的規定並不完全相同,有的采取舊的原則,即統壹適用行為時的法律(行為時的法定主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