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1)。在法定婚齡(女滿20周歲,男滿22周歲)結婚的,可以享受三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齡(女23周歲,男25周歲)者,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法定婚假3天)。
3.如果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同壹個地方工作,可以根據距離遠近給予事假。
4.探親假(探望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再給假。
5.婚假包括公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以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壹條在法定節假日、婚喪嫁娶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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