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們沒有選擇的余地,壹旦某壹法律事件發生,必然會產生當事人之間的這種權利義務關系。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稱這種權利的內容為法定,也就是狹義的“法定”
意義;在另壹種情況下,法律規定了壹定範圍的權利。至於具體當事人之間存在哪些具體的權利義務,允許當事人自行設定和約定。只要這個設定還是差不多的
如果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法律會確認其效力並予以保護。超出法律規定的範圍,當事人的成立或者約定不具有法律效力。合同約定的債權屬於後壹種情況。
軟件著作權是狹義的法律。因為軟件著作權的權力是由法律直接規定的,任何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的東西都不能成為軟件著作權的內容。比如功能使用不軟。
版權所有者的專有權。在軟件貿易中,雙方經常在合同中約定限制接受方對軟件的功能使用範圍(如限制接受方運行程序的機器類型和用戶)
範圍等。),此時供應商獲得的是壹項合同債權,而不是軟件著作權。如果收件人超範圍運行,只構成違約,不構成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