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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法官的申請條件

報考法官助理的條件主要與學歷和年齡有關,具體為:

1,具有中國國籍,司法警察崗位限成都戶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和良好的品行;

4.具備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法官助理、書記員必須具有普通高等學校法學本科以上學歷;

6.司法警察崗位須有普通高等學校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身高1.70米及以上,限男性;

7.報考助理法官、書記員職位的年齡不超過30周歲,報考司法警察職位的年齡不超過28周歲。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發布報名公告之日;

8、熟悉辦公軟件,熟悉電腦操作。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不得參加法官助理的申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2)被用人單位開除或辭退的人員;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調查或者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不得報考的情形。

參考以上內容?新都區法院-公開招聘合同審判助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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