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產假女職工生育後享受的基本產假為188天。
2.增加產假:2024年9月29日(含)以後生育的夫妻,除基本產假外,可增加產假60天。
3.男方的護理假給男方30天。
4.其他假期規定: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還可以增加產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
5.產假期間工資待遇:產假期間,女職工的節日工資和獎金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不變。
6.特殊情況下的產假: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女職工,享受15天產假;懷孕4個月後流產者有權享受42天的產假。多胞胎的,每多生壹個嬰兒,產假增加15天。
產假申請流程:
1.女職工應按規定填寫《女職工產假申請表》。
2、部門審批、簽名、蓋章。
3、人事部門審批。
4.休產假。
5.休完產假後,需要填寫《女職工產假申請表》。
6、部門審批、簽字、蓋章。
7、人事部門審批。
綜上,2024年江西省產假規定包括基本產假188天,附加產假60天,男性護理假30天,其他根據具體情況可能增加的產假和假期。
法律依據:
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
第三十壹條
符合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婚育條件的夫妻,除享受國家規定的假期外,增加婚假十五天;增加產假9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30天;在子女不滿三歲期間,夫妻雙方每年都有10天的育兒假。節假日工資和獎金照常發放,福利待遇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