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配點:確定名分。停止爭論:停止爭論。這個術語在法律上常用來表示某些事物的所有權。
《申子》中曾經有壹個例子來說明止爭的觀點:“壹只兔子走在街上,百人追之,分未定;如果妳把兔子堆積的滿城都是,妳就不理他們了。不要兔子,分之則不爭”(《譯林》卷二引申子佚文);商鞅也說:“壹只兔子去了,壹百個人就把它趕走。不是說兔子能分幾百,名分不定。丈夫滿城賣兔,賊不敢拿,名分已定。所以堯、舜、禹、唐的名字都不清楚;名分已定,貪賊不取。.....若名分已定,則大詐忠義,民願為難,自治也。叔名分定,治道也;若名分未定,則亂之道也”(《尚軍疏定分》)。
也就是說,壹只野兔在地裏跑,後面有很多人在追。但是市場上有很多兔子,卻沒有人要他。為什麽?因為前面那只兔子的所有權是不確定的,而後面那只兔子已經有了所有權。
“解決糾紛”是任何時代法律的基本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