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家思想中“定紛止爭”的定義是什麽?

法家思想中“定紛止爭”的定義是什麽?

“分分止爭”是“管子七臣七主”的正典。“法家如此怕暴力,律師如此分爭止爭,使民如此治。分配點:確定名分。停止爭論:停止爭論。這個術語在法律上常用來表示某些事物的所有權。

分配點:確定名分。停止爭論:停止爭論。這個術語在法律上常用來表示某些事物的所有權。

《申子》中曾經有壹個例子來說明止爭的觀點:“壹只兔子走在街上,百人追之,分未定;如果妳把兔子堆積的滿城都是,妳就不理他們了。不要兔子,分之則不爭”(《譯林》卷二引申子佚文);商鞅也說:“壹只兔子去了,壹百個人就把它趕走。不是說兔子能分幾百,名分不定。丈夫滿城賣兔,賊不敢拿,名分已定。所以堯、舜、禹、唐的名字都不清楚;名分已定,貪賊不取。.....若名分已定,則大詐忠義,民願為難,自治也。叔名分定,治道也;若名分未定,則亂之道也”(《尚軍疏定分》)。

也就是說,壹只野兔在地裏跑,後面有很多人在追。但是市場上有很多兔子,卻沒有人要他。為什麽?因為前面那只兔子的所有權是不確定的,而後面那只兔子已經有了所有權。

“解決糾紛”是任何時代法律的基本功能

  • 上一篇:貸款買車需要什麽條件?
  • 下一篇:法學考研340分是個什麽水平?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