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私人承包的住宅裝修工程壹旦發生工人傷亡誰來承擔責任?

私人承包的住宅裝修工程壹旦發生工人傷亡誰來承擔責任?

第壹,住宅裝修工程私人承包商在發生工人傷亡的情況下,需要按照事故的過錯來判斷責任,也就是說,誰來承擔責任存在不確定性。法律依據如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第三十五條

個人之間形成勞動關系,提供勞務的壹方因勞務造成他人損害的,接受勞務的壹方應當承擔侵權責任。提供勞務的壹方受到人身損害的,應當根據雙方各自的過錯承擔相應的責任。

二、人身意外免責合同無效。法律規定如下: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三條中的下列免責條款無效:

(壹)造成對方人身傷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對方造成財產損失的。

簽訂職工傷亡事故免責合同是無效合同。無效合同是指合同雖已成立,但嚴重缺乏有效要件,未按當事人的約定在法律上賦予法律效力。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損害公眾利益;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參考來源百度百科侵權責任法合同法

  • 上一篇:奔馳女車主涉及的上海京基公司貸款被禁入數百萬元。
  • 下一篇:托管業務中的法律關系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