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股東承擔的法律責任如下:
(1)按時足額繳納出資;
(二)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
(三)不得濫用股東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
(4)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條
禁止股東股東公司股東應當遵守法律、行政法規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權利,不得濫用權利損害公司或者其他股東的利益;不得濫用公司的獨立法人地位和股東的有限責任損害公司債權人的利益。
公司股東濫用權利,給公司或者其他股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2.成立新公司的程序是什麽?
1.訂立公司章程,嚴格按照法定要求訂立公司章程並報主管機關批準後,公司設立的基本文件方可生效;
2.申請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采用公司名稱預先核準制度,可以使公司名稱在申請設立登記前合法、確定;
3.股東繳納出資並出具驗資證明。有限責任公司除了人的因素,還有壹定程度的資本配合。股東必須按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繳納所認繳的出資;
4.登記領取相關證照,並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