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當於人民的生命屬於君主,生死不受自我意誌的控制。是法家和儒家的強烈對比,有其嚴酷性。
法家思想內容豐富,結構比較完整,包括倫理思想、社會發展思想、政治思想和法治思想等諸多方面。法家倫理。法家倫理是指以人性觀為基礎的誠信義利觀。
擴展數據:
法家重視法律,反對儒家的“禮”。在他們看來,當時新興的地主階級反對貴族壟斷經濟和政治利益的世襲特權,要求土地私有制,根據功績和才能授予官職,這是壹個公平而正確的主張。維護貴族特權的禮儀制度是落後的,不公平的。
法家是先秦時期代表新地主階級激進派利益的學派。代表人物有李悝、吳起、商鞅、沈導、沈不海、韓非等。他們都是壹群主張“變法”的政治改革家和思想家。他們順應歷史發展的潮流,協助壹些君主進行社會、政治和經濟改革,在某些方面為維護地主階級的統治提供了理論、原則和方法。
法家普遍主張政治改革和革新,要求加強君權,主張以“法治”代替“禮治”,積極發展封建經濟,鼓勵“耕田戰爭”,努力使強兵富裕起來,以加強和鞏固地主階級的專政。在文化教育領域,法家也提出了許多不同於其他學派的教育理論和政策。其中,傑出的思想代表是商鞅和韓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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