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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警這個職業是什麽樣的?妳通常做什麽?待遇怎麽樣?

司法警察,簡稱法警,包括兩種類型:檢察院和法院。檢察院、法院法警送達法律文書、羈押犯罪嫌疑人、執行,是司法機關(法院檢察院)司法行為的輔助行為。它們是進入司法程序後實施的司法權力,而不是行政權力。

此外,監獄和勞動教養管理機關是我國的刑罰執行機關。這些機關的人民警察實施行政行為,行使行政權利。雖然他們的臂章、徽章上有“司法”二字,但這並不代表他們就是司法警察,而是他們的上級管理部門是司法行政機關(即司法部、司法廳(局)),所以監獄、勞教行政機關的人民警察不屬於司法警察的行列。

在法庭上把犯罪嫌疑人帶上法庭的是法警。有些法警是公務員。他們是行政人員和幹部。有的是事業編制,是工人的身份。有的是法院招的,是臨時工。論地位,行政部門和事業部門比法院招的臨時工高多了。行政法警相對來說比職業法警略勝壹籌。論行政元帥的待遇也略高於事業元帥,兩種元帥的待遇都遠高於臨時元帥。行政法警的工資比普通公務員略高。壹般有多個職級津貼,崗位津貼多壹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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