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語考試的主觀階段,培養審題能力非常重要。根據學到的知識點,運用到題型中,平時多思考,考場自然會適應題型。對於沒有參加過法學考試,基礎相對薄弱的考生來說,全面系統的學習要了解每壹科的每壹個知識點。熟悉法學考試的命題形式,了解“重在常重”的命題思維,在重難點考點進行集中突破。
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前身是“國家司法考試”。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司法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2065438+)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