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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有什麽區別?

法律依據和事實依據的區別:

1,法律依據是指法律裁判實踐中可以選擇、規定和證明的法律事實,事實依據是指真實情況和非專業人員的共同或習慣理性;

2.法律依據是指國家、集體或個人在行使某項權利時所依據的法律理論,事實依據是指作為判斷依據的客觀存在或客觀發生,與理論依據相對應。

法律基礎是法律的抽象概括形式,是形成壹個國家或某壹部門全部法律的基本精神和理論,是壹定意義上的法律之源。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依法治國,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

國家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壹和尊嚴。

壹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壹切國家機關和武裝力量、政黨、社會團體、企業事業組織都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所有違反憲法和法律的行為都必須受到調查。

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擁有超越憲法和法律的特權。第三十三條凡具有中國國籍的,都是中國公民。

所有中國人和公民在法律面前壹律平等。

國家尊重和保障人權。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定的義務。第三十四條中國人民和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第四十條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公安機關、檢察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程序檢查通信時,除因國家安全或者偵查刑事犯罪的需要外,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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