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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如果有人搶劫我,我持刀自衛違法嗎?

根據刑法第二十條的規定,符合正當防衛條件的,不負刑事責任。但刀具由被害人攜帶,且被認定為管制刀具的,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處罰。

正當防衛是指對從事不法侵害的人造成壹定傷害的壹種方法。它應該滿足四個條件:

1.正當防衛的客體必須是不法侵害;

2.必須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時;

3.正當防衛必須針對不法侵害人;

4.正當防衛不能超過壹定限度。

刑法:

第二十條。為保護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采取正當防衛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給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對嚴重危害人身安全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奸、綁架等暴力犯罪采取防衛行動,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於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

《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三十二條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的,處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輕微的,處以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

非法攜帶槍支、彈藥、弩、匕首等國家規定的管制器具進入公共場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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