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興公司與鴻業公司簽訂的補充協議無效。理由是:補充協議轉讓的土地使用權屬於運輸公司,產權屬於運輸公司,不是日清公司。因此,日新公司無權轉讓該土地。
(3)本案解決辦法:壹、日新公司、鴻業公司的違法所得,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予以沒收。二、確認日興公司與鴻業公司簽訂的補充協議無效。第三,對日清公司、鴻業公司處以罰款,罰款數額為違法所得的50%以下。四是對非法轉讓土地的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