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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常識基礎知識

1.法律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執行。

反映規則

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

2.法律的特征:規範性、國家意誌性、國家強制性、普遍性和程序性。

性、訴訟、權利和義務。

3.法律的作用可以分為規範作用和社會作用。規範的功能包括

指導、評估、教育、預測和實施。壹方面,法律的社會功能體現在維護。

4.法律關系由主體、內容和客體三個要素構成。

5.法律的效力層次:上位法優於下位法,特別法優於壹般法和新法。

比老方法好。

6.法律制裁的主要形式是懲罰,主要包括:

(1)民事制裁。(2)線路

政治制裁。(3)刑事制裁。(4)違憲制裁。

7.憲法體現了統治階級建立民主國家的意誌和利益。

集中表達

各種政治力量的對比,調整國家的根本社會關系,確認和規定國家。

保護公民的基本權利是國家的根本制度和任務,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基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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