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是建立在壹定社會基礎上的上層建築。有什麽樣的社會,就有什麽樣的法律。歸根結底,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法律的性質、特點和發展規律是由我國的社會性質和發展程度決定的。
目前,中國的法律在性質上是社會主義的,它與資本主義法律在性質上有著根本的不同。首先,初級階段的法律以生產資料公有制為基礎,其內容和發展方向主要由社會主義公有制決定。
(壹)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2)法律是壹定經濟基礎上的上層建築。
(3)法律是實現階級統治的工具。
“階級”是法的本質屬性,具有階級性,被政治化,給中國法學帶來了深刻的影響。這種影響是積極的:
1,有利於提高人們的覺悟,認清剝削階級法律的本質,推動人們反抗舊制度,破壞舊法制,建立新法制。
2.法理學具有階級性。在壹定時期內,有利於鎮壓反革命,鞏固社會主義制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的權益,在壹定程度上調動了廣大人民群眾的積極性,增強了人民群眾的法律意識和法律意識。
法律的特征:
我們將法律的壹般特征概括為四個基本方面,即行為關系的調整由專門的國家機關制定、認可和解釋,以權利和義務的雙向調整為調整機制,以國家強制力為實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