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職工最關心的是工傷賠償,工傷賠償的標準是由工傷鑒定結果決定的。在工傷鑒定結果的基礎上,按照法定的工傷賠償計算方法進行相關計算,最終結果為工傷職工的工傷賠償金額。為了充分保護工傷爭議各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特別是工傷職工及其親屬的合法權益,我國相關法律法規制定了各種解決工傷爭議的辦法。申請調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訴訟或者協商解決。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壹次性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由人民政府支付,工傷壹次性就業補助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停工留薪期按原工資福利待遇支付,勞動合同期滿,或者勞動者本人提出解除勞動或者勞動合同的。
如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人身傷害,主要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夥食補助費等治療康復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具體賠償金額根據實際情況而定,因為各地賠償標準不壹樣。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七級至十級傷殘的職工,享受下列待遇:
(壹)根據傷殘等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