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漢代寡婦再嫁的條件是什麽?

首先妳需要對死去的丈夫孝順三年,然後妳需要留下孩子,然後分割財產,最後得到婆家的允許。大多數情況下,滿足這些條件,就可以和別人結婚了。

古人對女性的要求很高,但到了漢代,民風開放得多,允許寡婦再嫁。當然,再婚前,妳得孝順前夫,壹般是三年不出意外。煎熬三年,就是為了讓別人覺得這個女人有情。其次,古人最看重孩子。妳要再婚了。妳必須留下妳的孩子。妳不能帶著我的家人改嫁到別人家!壹般來說,兒子是不可能拿走的。但是女兒的話有時候是可以帶走的。比如大家都知道,漢武帝的母親王夫人,第二天就嫁給了景帝,還帶走了前夫的女兒(後來為了緩和和匈奴的關系,被景帝嫁給了匈奴)。

更重要的是財產的分割。在古代,法律規定女人的嫁妝完全屬於她,如果女人死了,嫁妝屬於她自己的孩子。所以,女人再嫁,除了在婆家失去的,什麽都可以帶走。這是受法律保護的。最後,女人再婚需要前夫家人的同意。

古代的女人和現在的女人不壹樣。他們自由戀愛,結婚也是父母說了算。如果照顧孩子的父母沒事,如果有嚴重的重男輕女,沒人關心女兒嫁不結婚,只關心嫁出去的女兒能給兒子帶來多少好處。所以寡婦再嫁也是壹件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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