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根據《行政法規制定程序條例》第八十八條規定,法律的效力高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知識擴展:
法律是壹種社會規範,由政府或社會中的權威機構制定和實施。該法具有以下特點:
1,普遍性:法律適用於所有社會成員,無論是公民、法人還是外國人,都需要遵守法律的規定。
2、強制性:法律是強制性的,如果違反了法律,就會受到相應的法律制裁。
3、規範性:法律是規定人們的行為應該如何進行的規範。它規定了權利和義務,明確了違反法律的後果和責任。
4.穩定性:法律壹旦制定實施,就相對穩定,不會隨意更改。
5.公平:法律旨在維護社會正義和公平,保障人民的合法權益。
該法的主要職能包括:
1,規定了公民的權利和義務,明確了公民的義務和責任。
2.保護公民的人身自由、言論自由、信仰自由等基本權利和自由。
3.維護社會秩序和公共安全,防止社會混亂和動蕩。
4.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促進社會繁榮發展。
5.懲治犯罪行為,維護社會正義和公平。
法律的制定和實施需要遵循壹定的程序和規則。壹般來說,法律的制定需要立法機關的審議和表決,法律的實施需要司法機關的監督和執行。同時,法律需要不斷修改和完善,以適應社會的變化和發展。
在我們的日常生活中,法律無處不在。我們需要遵守法律,尊重他人的權利和自由,同時了解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如果觸犯了法律,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和制裁。因此,我們需要時刻保持對法律的敬畏,切實履行法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