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效力可分為規範性法律文件和非規範性法律文件。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狹義上也稱法律效力,是指法律的有效或適用範圍,即法律對誰、什麽、何地、何時具有約束力。本章所說的法律效力是狹義的法律效力。非規範性法律文件的效力是指判決、裁定、逮捕令和許可證的法律效力。法律對人的效力是指對中國公民的效力,所有中國公民在中國都應適用中國的法律。在中國境外的中國公民也應遵守中國的法律並受中國法律的保護。物權效力是指法律對什麽樣的行為有效,適用什麽樣的事項。這個效力範圍的意義在於:告訴人們什麽行為應該做,什麽行為不應該做,什麽行為可以做;標明法律對什麽有效,確定不同法律之間調整範圍的邊界。空間效力是指法律在哪裏有效,在哪裏適用。壹般來說,壹個國家的法律適用於其主權範圍內的壹切領域,包括其領土、領海及底土和領空,以及作為其領土延伸的駐外使館、船舶和飛機。時間效力是指法律何時生效,何時停止生效,法律對生效前的時間和行為是否有溯及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立法法
第八十七條憲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任何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自治條例、單行條例和規章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第八十八條法律優於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和規章。行政法規的效力高於地方性法規和規章。
第八十九條地方性法規的效力高於同級和下級地方政府規章。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制定的規章比設區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在本行政區域內制定的規章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