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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日本首例未成年人被判死刑。他做錯了什麽?

當今世界是法制世界,每個國家都有相應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維護著每個人的正常生活。人類社會壹旦沒有約束,那將是壹件非常可怕的事情。就像現在的美國,很多人以抗議的名義胡作非為,解放了自己的邪惡本質。法律在這個時候顯得尤為重要。在我們的印象中,刑法最重的是死刑,壹般來說,未成年人是不會被判刑的。

死刑作為刑法中最嚴厲的刑罰,如果壹個人沒有犯下什麽十惡不赦的罪行,壹般是不容易判決的。畢竟人生價值還是很高的。在我們的印象中,死刑犯的最小年齡必須是成年人,因為刑法相對於未成年人來說是比較寬容的,他們的思想還沒有成熟。有時候,更需要的是引導和教育。

然而在日本,曾經有壹個18歲的未成年少年被判死刑。在日本,20多歲就成年了。這個男孩的名字叫福田孝行。18歲時,他偽裝成下水道工人,潛入附近鄰居家,試圖趁主人不在時侵犯這家的女主人,但女主人拒絕這樣做,福田孝行強行勒死了她。

男子回家後看到這壹幕,當場崩潰。最後,在警察抓住福田孝行後,他對這件事供認不諱。法官考慮到他還是未成年人,有悔改表現,判他無期徒刑。然而,這個人對這個結果非常不滿意。隨後的幾年,他壹直為之奔波。最終,在2008年後,他成功判處福田孝行死刑,成為日本第壹個被判處死刑的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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