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自由又稱內心自由,是以公民意誌決定的獨立性和控制內心思想的自由為內容的人格權利。公民根據自己的意誌和利益從事正當的思維活動,觀察社會現象,自由決定自己的意思,是公民從事民事法律活動的前提,受法律保護。
相關法律知識:
& lt& lt憲法> & gt第三十七條規定:“中國人民和中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或者經人民法院決定,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 lt& lt憲法> & gt第39條規定:“中國人民和公民的房屋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刑法& gt第二百三十八條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非法拘禁他人或者為索取債務而拘禁他人的,依照前兩款的規定處罰。
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犯前三款罪的,依照前三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