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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銷壞賬的條件是什麽?

法律分析:壞賬核銷的條件:在采取必要的措施和實施必要的程序後,符合《不良債權和股權認定標準》中認定的標準之壹的債權或股權以及核銷所需的相關材料,可以認定為壞賬。但是,金融企業在采取必要措施和實施必要程序後,符合《銀行卡壞賬認定標準》所列標準之壹的銀行卡透支款、透支利息、手續費、超限費、滯納金以及核銷所需的相關材料,均可確認為壞賬。金融企業采取必要措施、履行必要程序後,符合《助學貸款呆賬認定標準》所列認定標準之壹的助學貸款(含無擔保國家助學貸款)及核銷所需相關材料,可認定為呆賬。

法律依據:《國家專業銀行建立呆賬準備金暫行規定》規定,每筆5萬元以下的呆賬,由地方銀行會同同級中央金融機構審批;5萬元以上、65438+萬元以下的不良貸款,由省級銀行會同同級中央金融機構審批;每筆超過65438+萬元的不良貸款,由專業銀行總行按下屬行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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