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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資建房合法嗎?

法律主觀性:

不壹定。如果申請手續齊全,就是合法建築。如果申請手續不全,就是違章建築。但集資房通常被稱為小產權房。其實就是無權分產權,不允許交易,銷售不合法的房子。《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農村村民只能擁有壹處宅基地,宅基地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在人均土地少,無法保證壹戶壹宅的地區,縣級人民政府可以在充分尊重農村村民意願的基礎上,按照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采取措施保證農村村民住上宅。農村村民建房應當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鄉(鎮)村莊規劃,不得占用永久性基本農田,盡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內戶長。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村莊規劃應當統籌規劃、合理安排宅基地,改善農村村民的居住環境和條件。農村住宅用地,由鄉(鎮)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農村村民出售、出租、捐贈房屋後,再次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國家允許進城落戶的農村村民依法自願有償退出宅基地,鼓勵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積極利用閑置宅基地和閑置房屋。國務院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責全國農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工作。

法律客觀性: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優惠政策,限定邢弢面積和銷售價格,按照合理標準,面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具有保障性質的政策性住房。

第三十五條

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是保障性住房的組成部分,其建設標準、優惠政策、供應對象、產權關系等嚴格按照保障性住房有關規定執行。單位集資合作建房應納入當地保障性住房建設計劃和用地計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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