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農業補貼什麽時候開始發放?

農業補貼什麽時候開始發放?

農業支持和保護補貼,7-8月發放。深耕補貼,10月左右發放。輪作休耕補貼,6月份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6月30日前發放。基本農田補助,中部地區3-5月發放;六月華東。糧食補貼,8月份發的。如果長期耕種田地,土壤的肥力會大大減弱,造成土壤板結等問題,糧食產量也會因缺乏營養而減少。因此,國家實行輪作休耕試點補貼政策,其中東北試點補貼標準為150元/畝。對於土壤破壞嚴重的地區,休耕半年以上可收500元/畝,全年可收800元/畝,部分地區超過65438+。糧食補貼的發放時間直接關系到農作物的成熟時間。壹般來說,糧食成熟較早的華中地區會在3-5月份發放,成熟較晚的華東地區會在6月份發放。最晚發布時間確定為6月底。國家建立和完善農業支持保護制度,從資金投入、科學研究和技術推廣、教育培訓、農業生產資料供應、市場信息、質量標準、檢驗檢疫、社會化服務和救災等方面,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發展農業生產,提高農民收入水平。財政部、農業部要求各地力爭在6月30日前將已兌現的補貼資金發放到農民手中。其中,耕地地力保護補助將以“壹卡通”的形式直接兌現,兩部門將加強督查督辦,確保政策落到實處。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機械化促進法》第四條國家引導和支持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自主選擇先進適用的農業機械。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強制農民和農業生產經營組織購買其指定的農業機械產品。

  • 上一篇:農村獨立醫院可以買嗎?
  • 下一篇:毆打他人侵犯了哪些權利?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