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科學技術對法律的影響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科學技術的發展影響著立法的內容,成為法律條文的重要依據。
2.科技影響法律的表現形式和傳播方式使法律的表現形式更加科學合理,法律的信息傳播更加方便、公開、快捷、準確、充分。
3.科技影響法的調整範圍將導致新的法律部門的出現。
4.科學技術影響立法體制、程序和方法,促進立法的專業化、民主化、科學化和高效化,使法律更具可操作性。
5、科學技術影響著法律技術和法律調整機制及執法,推動著科學、公正、合理、高效的法律調整機制和執法手段。
6、科學技術影響法制教育、法制宣傳和法制研究的方式和內容,促進法制教育、法制宣傳和法制研究方式和內容的更新和發展,增強公民守法意識。
第二,法律對科學技術的反作用包括以下六個方面:
1.法律組織和協調科學技術活動,為科學技術活動和管理提供民主和科學的規則和秩序。
2.法律運用激勵原則來促進科學技術的發展。
3.法律調整科技成果應用中產生的利益關系,保障和促進科技成果的合理利用和推廣。
4.法律肯定和保障科技活動主體的科學研究、發明創造自由,為科技活動創造自由、寬松、穩定的政治和社會環境。
5.法律協調科技與人的各種關系,確保科技服務於人類福祉的正確方向。
6.促進科學和技術方面的國際合作,並促進全球享有和有效利用科學和技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