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變更登記不予解決:
1,變更機動車品牌、型號、發動機型號不予解決,但經國務院機動車產品主管部門許可選用的發動機除外。
2、改變已註冊的機動車外形和相關技術數據不予解決,法律、法規和國家強制性指南另有限制的除外。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證明、憑證無效。
4.機動車符合國家規定的強制報廢標準。
5.機動車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行政執法部門依法查封或者扣押的。
家用汽車產品的易損件在質量保證期內出現產品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易損件。易耗品的型號範圍及其質量保證期應由制造商在三包憑證上註明。生產者標明的易損件種類和範圍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標準或者規定,具體要求由國家質檢總局另行規定。
自銷售者出具購車發票之日起60日內或者3000公裏內(以先到者為準)發動機、變速器等主要零部件出現質量問題的,消費者可以選擇免費更換發動機、變速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