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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規允許在食品飲料中添加藥物成分嗎?

1.所謂的“藥物成分”是在法律法規或國家標準允許的範圍內允許的,純天然的食品飲料很少。

2.比如壹些功能飲料和保健品,屬於食品本身,而不屬於藥品。

食品添加劑新品種管理辦法

第二條食品添加劑新品種是指:

(壹)未列入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二)未列入衛生部公告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三)使用範圍或用量擴大的食品添加劑品種。

第三條食品添加劑應當具有技術上的必要性,並經風險評估證明安全可靠。

第四條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1)食品腐敗變質不應隱瞞;

(二)不應掩蓋食品本身或加工過程中的質量缺陷;

(三)不得摻雜、摻假、偽造食品添加劑;

(4)食物本身的營養價值不應降低;

(5)在達到預期效果的同時,盡可能減少在食物中的用量;

(6)食品工業中使用的加工助劑應在最終產品制成前去除,除非有允許殘留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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