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全國統壹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1.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2.擁護我國* * *產黨的領導,願意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
3.年齡壹般不超過40周歲(1971 8月31日以後出生),報考委托培養、自費的考生年齡不限。
4.身體健康狀況符合國家和招生單位規定的體檢要求。
5.已獲得碩士、博士學位者,只允許報考委托培養或自行集資的碩士研究生。
6.考生學歷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壹:
(1)國家承認學歷的應屆本科畢業生。
(2)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學本科學歷的人員。
(3)經過兩年及兩年以上(高職高專畢業至2011,1,下同),達到與本科畢業生同等學力,並符合招生單位根據本單位培養目標提出的具體業務要求的人員。
(4)國家承認學歷的本科畢業生和成人高校應屆畢業生,按學歷報考。
(5)獲得碩士或博士學位的人員。
自考本科和網絡教育本科須在報名截止時間(2010 114)前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證書。研究生報名前必須征得培養單位同意。
(二)專業學位畢業生全國統壹考試條件按照下列規定執行:
1.報名參加法律碩士(非法學)研究生入學考試的人員,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滿足(1)中的要求。
(2)高校所學專業為非法學專業(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法學類法學專業[代碼:0301]畢業生不得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