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是指受委托或指派為當事人提供訴訟代理或辯護業務等法律服務的人。律師必須通過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方可執業。根據工作性質,律師可分為專職律師和兼職律師,根據業務範圍,律師可分為民事律師、刑事律師和行政律師,根據服務對象和工作狀態,律師可分為社會律師、公司律師和公職律師,律師業務主要分為訴訟業務和非訴訟業務。
律師是指通過國家法律職業資格考試,依法取得律師執業證書,接受委托或者指派,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務的執業人員。律師的性質是作為專業的法律服務工作者向社會提供法律服務。
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1.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2、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3.依法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的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4.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5.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6.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7.回答法律咨詢,撰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件。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
第二十九條律師擔任法律顧問,應當按照約定,就有關法律問題向委托人提供咨詢意見,起草、審查法律文書,代理參加訴訟、調解或者仲裁活動,辦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務,維護委托人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