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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工作者是誰?

法律工作者是指長期專職從事與法律相關的工作。法律職業者是指長期專職從事法律實踐的人。包括法官、檢察官、律師和法律工作者。廣義的法律職業還包括仲裁員、調解員、公證人和法醫專家。法律工作者證的取得是這樣的:要取得法律工作者證,首先要滿足壹定的條件,然後向相關部門提交審批材料。經審查同意執業的,由執業審批機關發給相關證書。應符合以下條件:1,擁護中國人民和國家憲法;2.高等院校法學專業畢業,並通過省、自治區、直轄市司法行政機關組織的考試;3.品行良好;4.身體健康;5、在基層法律服務所實習滿壹年,但具有兩年以上其他法律職業經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第二十八條律師可以從事下列業務:

(壹)接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委托,擔任法律顧問;

(二)接受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當事人的委托,擔任代理人,參加訴訟;

(三)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法律援助機構依法指派擔任辯護人,接受自訴案件自訴人、公訴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親屬的委托,代理參加訴訟;

(四)接受委托,代理各種訴訟案件的申訴;

(五)接受委托,參與調解和仲裁活動;

(六)接受委托,提供非訴訟法律服務;

(七)回答有關法律的問題,書寫訴訟文書和其他與法律事務有關的文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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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問:討論法律文書語言應用的具體要求。

    校對答案:(1)表意準確,解釋簡單。

    法律文書是體現和執行國家法律的書面形式的壹部分,壹部分是當事人向國家執法機關提出的訴訟請求或要求的法律文書。所以它的用詞壹定要意義精確,解釋單壹,這樣才能避免理解和表現上出現任何問題。

    (2)文字簡明扼要。

    因為作為壹種具有法律意義的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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