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法律關系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享有權利的壹方是權利人,承擔義務的壹方是義務人。在中國,法律關系的主體壹般包括國家、機關團體和公民。法律關系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法律術語“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具有生命和法律人格的個人,包括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法人是與自然人對稱的概念,是指具有法人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組織。參與任何法律關系,都要有權利能力,某些特定類型的法律關系,除了權利能力之外,還要有行為能力。所謂權利能力,是法律確認的法律關系主體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資格,是參與任何法律關系的前提條件。根據主流法學觀點,公民的權利能力可以分為壹般權利能力和特殊權利能力。壹般權力能力是全體公民普遍享有的,始於出生,止於死亡,如人身權利能力。特殊法律行為能力只有在某些法律事實出現的情況下才能享有。例如,參加選舉的權利必須以達到法定年齡為基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十三條* * *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