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關系的主客體內容有哪些?

法律關系的主客體內容有哪些?

法律分析: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在法律關系中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人。法律上所說的“人”,主要包括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具有生命和法律人格的個人,包括公民、外國人和無國籍人。法人是與自然人對稱的概念,是指具有法人資格,能夠以自己的名義獨立享有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組織。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客體,也稱權利客體、義務客體或權利客體。它是聯結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義務的中介。沒有法律關系客體的中介,就不可能形成法律關系。因此,客體是任何法律關系的基本要素。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

第五條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原則,根據自己的意願設立、變更和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壹百三十三條民事法律行為是民事主體通過意思表示設立、變更或者終止民事法律關系的行為。

第九十壹條人民法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舉證責任: (壹)主張存在法律關系的壹方,對引起該法律關系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責任;(2)主張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或者權利受到損害的壹方,應當對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或者權利受到損害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第九十壹條人民法院除法律另有規定外,應當按照下列原則確定舉證責任: (壹)主張存在法律關系的壹方,對引起該法律關系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責任;(2)主張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或者權利受到損害的壹方,應當對法律關系發生變更、消滅或者權利受到損害的基本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 上一篇:仲裁是什麽意思?簡明扼要地解釋。
  • 下一篇:父母打罵未成年孩子違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