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前公示在現代治理中具有重要意義。壹方面可以增加專業性和公信力,使任人唯賢成為制度,在選人用人上力求公平透明;另壹方面,它有助於確保公共服務機構的職責不受政治或私人利益的幹擾,從而確保國家和社會機關向社會提供相關服務的職責是合法、公正和可信的。
人事任前公示的實施方式可以通過官方公告、地方媒體公開報道、網絡新聞發布等方式進行。目標是要求對擬任職位人員的任職資格、工作經歷、政治表現、道德品質等方面進行審核,盡可能排除某些人不適合某個崗位的可能性,從而提高政務質量和效率,使公眾更加信任其代表和工作人員,進壹步促進公共治理和政務公開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