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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關系的主體和法律的主體有什麽區別?

1.首先,比較概念。

法律主體是指享有法律規定的權利、承擔法律規定的義務、承擔法律規定的責任的人。這裏所說的“人”,主要是指壹個自然人。在某些情況下,法人和其他“合作組織”可以作為法律主體。法律是規範行為的規範,法律主體是法律規範的客體。這是壹個前提概念。

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法律關系的參與者,即法律關系中某些權利的持有者和某些義務的承擔者。在中國,法律關系的主體壹般包括國家、機關團體和公民。

2.法律關系的主體是具體的、現實的,是參與法律關系、享有實際權力、承擔實際義務的法律主體。首先是法律主體,然後參與法律關系,就成為法律關系的主體。

比如妳是公民,首先妳是法律主體,妳有權利能力、行為能力、責任能力,這是抽象的、前提性的;那麽妳買手機,和某人有業務關系,那麽妳就有支付的義務,也有取得手機所有權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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