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職工結婚時不在同壹地方工作,其在外地的直系親屬去世需要到外地操辦喪事的,可以根據距離給予額外的旅行假。法律依據:關於國有企業職工請婚喪假和旅遊假有關問題的通知第壹條職工結婚或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經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可酌情給予壹至三天婚喪假。
第二條員工結婚時不在同壹工作地點;外地員工直系親屬死亡時,如需到外地料理喪事,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壹次事假。註:《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5條規定,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姻親。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是法律規定的配偶和三代以內直系血親。也就是我們知道女方和男方是三代以內的血親。
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
註:民法典於2021 1 1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