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其他時段作業時,應采取噪聲控制措施,減少對周圍居民的幹擾。
遇到噪音汙染的問題,可以先請國家專業機構對噪音汙染進行專業測量。拿到具體檢測報告後,如果報告顯示聲音確實超過法律規定,已經形成噪聲汙染,可以將報告提交環保局,要求環保局依據相關法律和標準,依法處理噪聲汙染事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
第四十七條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樓內進行室內裝修活動,應當限制作業時間,並采取其他有效措施,減少和避免對周圍居民造成環境噪聲汙染。
第五十八條違反本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壹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罰款:
(a)在噪音敏感建築物集中的市區使用高音喇叭;
(二)違反當地公安機關的規定,在城市街道、廣場、公園等公共場所組織娛樂、集會等活動,使用音響設備產生幹擾周圍生活環境的過大音量;
(三)未按照本法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的規定采取措施,從室內環境發出嚴重幹擾周圍居民生活的環境噪聲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