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規定的最長退款日期取決於具體情況:
(1)在網絡等平臺購物,七天內可以無理由退貨,但也有例外;
(2)對於普通渠道銷售的商品,如果產品質量有問題或者不符合約定,可以在收到商品後7天內要求退貨;
(3)其他方式購物無條件退貨。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壹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或者商業慣例,向消費者出具發票等購貨憑證、服務單據或者收費清單。經營者在征得消費者同意後,可以以電子形式出具上述憑證。
經營者有正當理由不能即時出具購貨憑證、服務單據或者收費清單的,應當按照與消費者約定的時間、地點交付消費者或者安排消費者到指定地點領取。經營者向消費者交付購貨憑證、服務單據或者收費清單所發生的費用,由經營者承擔。除雙方另有約定外,雙方約定消費者到指定地點領取購貨憑證、服務單據或者收費清單的,經營者應當向消費者支付必要的交通費用。
第二,如何處理欺騙消費者權益的行為
欺騙消費者權益的處理如下: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改正,可以根據情節處以警告,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並處壹萬元以下的罰款;
2.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
3、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對處罰機關和處罰方式有規定的,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