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差異主要表現在:(1)內涵的差異。法治表達了法律運行的狀態、方式、程序和過程,包括法律的最高權威,法律的正義性、普遍性和公開性的基本要求,法律制約公權力和保障人權的基本原則;法制只是“法制”的簡稱。(2)價值取向的差異。法治強調人民主權(民主精神)、法律平等、權力制約和人權保障;法律制度不預設價值取向。(3)在與人治的關系上,法治與人治明顯對立,法治可以與人治共存,可以有“人治下的法治”。(4)在配套環境方面,法治需要市場經濟、民主政治等環境,而法治可以存在於各種經院政治和文化體系中。法治也叫法治,即法律是政府管理國家和社會的工具。與法治相比,法治重在法律的運用,是法律工具主義。但是,如果法律的目的是為人們尋求正義提供壹個平臺和框架,法律制度的本質仍然無法擺脫政治權力淩駕於法律之上的信念。法治的實施必須以法律制度為基礎。法治是指壹種法律信仰。在壹定社會中,法律具有壓倒壹切的地位。所謂“壓倒壹切”,就是不僅所有人都要遵守,治理機構,包括制定者和執行者本身也要遵守,法律本身也被賦予了非常崇高的地位,不能掉以輕心。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壹條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