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衛生法的時間效力:指衛生法律規範何時生效,何時失效,對其頒布前的事項和行為是否有溯及力的問題。
溯及力,即衛生法的溯及力,是指新的法律法規是否適用於其生效前的事件和行為。
壹般采取“從舊到輕”的原則。
2)衛生法的空間效力:指衛生法規適用的地理範圍,主要由立法機關管轄的行政區域決定。分為國家生效和壹定區域生效。
3)衛生法的有效對象:指衛生法律規範對自然人或法人有效的問題。
醫學適用於衛生法規空間效力範圍內的所有自然人或法人。
適用於空間效力範圍內的部分公民、法人和具有特定職能的組織,如《執業醫師法》。
在衛生法律規範的空間效力範圍內,對部分自然人和法人適用或不適用。這種情況是法律法規專門規定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精神衛生法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維護和促進公民精神健康,防治精神障礙,促進精神障礙患者康復的活動,適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