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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可以分為哪幾種?

1.從法律的書面表達方面,可分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從法律的適用範圍來看,可以分為普通法和特別法;從造法主體看,可分為國際法和國內法;從法律的內容來看,可以分為實體法和程序法;等壹下。

2、對於我們的訴訟,法律可以劃分如下:

(1)刑事方面。分為兩類,壹類是實體法,規定哪些行為是犯罪,犯了什麽罪,會受到什麽處罰。如:刑法、懲治軍人違反職責行為暫行條例、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有關決定、通知和補充規定。另壹種是程序法,即規定辦理刑事案件的程序和步驟的法律。如刑事訴訟法和全國人大常委會作出的相關補充規定。

(2)民事方面。也分兩類。壹類是實體法,如民法通則、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著作權法等,以及相關的補充規定。另壹類是程序法,如民事訴訟法、仲裁條例等。,其中還包括各種相關的補充規定和臨時規定。

(3)經濟方面。實體法主要包括經濟合同法、技術合同法、稅法和產品質量法。程序法與民事訴訟法相同或基本相同。

(4)行政方面。實體法包括食品衛生法、環境保護法、勞動法、安全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等。程序法包括行政訴訟法、行政復議條例及其他相關補充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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