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人的表現

法人的表現

(1)認真學習宣傳國家有關“三農”的法律法規和法律知識,宣傳黨和國家關於農村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支農惠農政策措施,大力弘揚法治精神,引導和帶動廣大群眾尊法守法。(2)積極參與矛盾糾紛的預防、調查、引導和化解,發現重大矛盾糾紛,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壹切權力屬於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法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經濟和文化事業以及社會事務。

第三條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機關實行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由民主選舉產生,對人民負責,受人民監督。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都由人大產生,對人大負責,受人大監督。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的職權劃分,遵循在中央的統壹領導下,充分發揮地方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的原則。

  • 上一篇:通過法語考試有什麽好處?
  • 下一篇:可以換法律援助律師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