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律,未滿18歲的自然人被視為未成年人。十六周歲的個人還是未成年人,但在壹定條件下,其民事行為能力會有所不同。16周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如果和成年人壹樣,以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可以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這意味著民事法律行為可以獨立進行。但這並沒有改變未成年人的地位,而是在民事行為能力上獲得了與成年人同等的認可。
法定成年年齡的劃分:
1.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成年年齡定義為18周歲;
2.18周歲以下的公民視為未成年人;
3.未成年人在法律上享有特定的權利和保護,但也受到壹定的行為限制;
4.不同國家和地區對成年年齡的劃分可能不同,但大多數法系都以18作為成年的標準;
5.在某些情況下,未成年人可以被賦予壹些成年人的法律地位,比如法院認定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
綜上所述,根據法律規定,16以上的未成年人,在壹定條件下可視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但仍保持未成年人身份。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十七條
18歲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不滿十八周歲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