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關於故意殺人罪及其處罰的。
故意殺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是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最嚴重的犯罪。
犯罪構成:
犯罪主體:壹般主體
犯罪客觀方面: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的行為。生命權是公民最重要的人權。根據我國的司法實踐,胎兒離開母親,能夠獨立呼吸,就有了生命,有了生命權,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剝奪。行為人采取什麽方法,不影響本罪的成立。合法剝奪他人生命,如正當防衛行為、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依法處決罪犯等,不能構成本罪。本罪是故意犯罪,包括直接故意和間接故意。直接故意是具有明確的殺人目的,希望其行為能夠導致被害人死亡;間接故意是對自己的行為可能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後果采取放任態度。
犯罪主觀方面:直接故意;間接故意。
犯罪客體:他人的生命權
刑罰:死刑、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