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2065438+2005年2月2日,65438+2005年,巴黎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通過了新的全球氣候變化協議,即《巴黎協定》,將對2020年後應對氣候變化的全球行動做出安排。新協議凸顯了多邊主義在應對全球挑戰方面的重要價值。在應對全球氣候變化挑戰、努力向更可持續的生活方式轉型的同時,該協議的意義不亞於人類的復興。中國壹直是聯合國倡導的解決全球氣候變化問題的積極推動者。在這次氣候大會上,中國鄭重承諾2030年二氧化碳排放達到峰值。中國堅持正確義利觀,積極參與氣候變化國際合作。
法律依據:《巴黎協定》第二條,1。在加強執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包括其目標方面,本協定旨在結合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的努力,加強全球應對氣候變化威脅的措施,包括:(a)將全球平均氣溫升幅控制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高2℃以下,並努力將氣溫升幅限制在比工業化前水平高65℃。(b)提高適應氣候變化不利影響的能力,並以不威脅糧食生產的方式增強氣候抵抗力和低溫室氣體排放發展;(c)使資本流動符合低溫室氣體排放和適應氣候的發展道路。2.該協議的實施將根據不同的國情,體現平等、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和各自的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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