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規定:
第十四條贍養人應當履行對老年人經濟贍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並照顧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贍養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和其他依法負有贍養義務的人。
贍養人的配偶應當協助贍養人履行贍養義務。
第十五條贍養人應當使患病的老年人得到及時的治療和護理;對經濟困難的老年人,要提供醫療費用。
對於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贍養人應當承擔照顧責任;生活不能自理的,可以根據老人意願委托他人或者養老機構代為照顧。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規定:
第四十九條?成年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二十壹條?父母有撫養教育子女的義務;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人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廣東省人民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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