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上常說的“不限於”是什麽意思?

法律上常說的“不限於”是什麽意思?

法律上經常使用的“不限於”壹詞是指所包含的類別包括所列舉的,但除此之外還會有其他類別,包括但不限於合同條款中常用的壹般條款,這是壹個窮盡的列表。

在合同條款中,“包括但不限於基本工資、加班工資、獎金等。”意味著除了所列的基本工資、加班工資和獎金之外,可能還有其他項目。

包括但不限於通俗理解就是肯定包括指定內容,但不僅限於指定內容,還包括超出指定內容。但不僅僅是這些情況,還有其他性質相同或相似但沒有列出來的情況。這裏需要強調的是,沒有列出的事項,只有與已經列出的事項性質相同或相似,才能列入。雙方達成的具有相同意思的合同。這個事情就是協議,法律上叫合同。合同或協議壹般只是名稱和稱謂不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道德習俗,當事人可以任意約定合同或協議的名稱、內容和形式,均為有效。其次,這是合同中常用的法律術語。可以理解為包括以下內容或情況以及其他未列出但與本合同相關的內容或情況。沒有列舉那些案例,但是如果有類似的案例,就按照這個條款處理。

包括但不限於當不可預測的情況發生時用於限制責任風險的條款。壹般在簽訂合同時可以預見的情況,在使用時會先明確,這樣會更容易判斷,增加解讀合同時的直覺。但是,雖然有列舉案例,但不代表僅限於所列舉的範圍。通過包括但不限於底層的規定,只要差距不是太大,將攝影作品用於非法目的,顯然超出了範圍和認知。但如果是正常業務,就不應該否定。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百七十壹條當事人可以采用要約、承諾或者其他方式訂立合同。

  • 上一篇:法律什麽時候規定打電話是騷擾?
  • 下一篇:法律系畢業後的就業方向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