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來看看保外就醫的條件:
1.身患重病,短期內有死亡危險。在這種情況下,犯人可以申請保外就醫,到監獄以外的醫院就醫。
2.無期徒刑、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罪犯,自無期徒刑執行之日起已服刑七年以上,或者有期徒刑的原判刑期已執行1/3以上,患有嚴重慢性疾病,長期治療無效的罪犯。這種情況下,可以保外就醫。或者病情惡化有死亡危險,經過改造表現良好的,不受上述執行期限的限制。
3.身體殘疾,生活不能自理。這種罪犯在監獄裏不能自己吃飯、上廁所,要去監獄外治療。
4.年老多病已經失去了危害社會的可能。
保外就醫的申請程序
1.監獄分監區的民警全部通過鑒定,並送審。
2.審批通過後,由鑒定醫院進行鑒定,鑒定醫生填寫傷殘鑒定書。
3.執行科填寫《暫予監外執行犯罪復核申請表》。
4.通知家庭成員取得擔保人,並征得當地公安機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