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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實的邊界是如何劃分的?

【法律事實】:指引起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滅的原因。如果婚姻被登記,夫妻之間的權利和義務就會產生。結婚登記是法律事實。法律事實可分為行為和事件兩類:(1),行為,是指因當事人意思表示而導致法律關系產生、變更、消滅的行為。可分為單方(如遺囑)、雙方(如契約)、* * *等同(如成立社團);有償(如買賣)和無償(如給予)。它以意思表示為重要要件,可以是口頭形式,也可以是書面形式,通常由當事人自由選擇。但當法律有特殊規定時(如規定必須以書面形式,或必須辦理公證、登記手續),依照法律的規定發生效力。包括合法行為和非法行為。(2)、事件,指法律關系因意外情況而產生、變更、消失的法律事實。不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條件,如壹個人的出生或死亡,引起父母子女法律關系的產生或終止;引起公民與國家之間法律關系的產生和終止;以及繼承、勞動合同、債務償還等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又如,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必然導致所有權關系、合同關系、社會保險賠償等壹系列法律關系的產生、變更和消滅。法律關系:法律規範在調整人們行為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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