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是法律在國家和社會治理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只有法律起主導作用,起決定作用,法律才有權威;
第二,是法律本身的科學程度。法律只有體現客觀規律和人類理性,法律才有權威;
第三,是法律在實踐中的執行程度。法律只有在實踐中得到嚴格執行和遵循,法律才有權威;
第四,是法律被社會成員尊重或信仰的程度。只有法律體現了人民的同意,真心為人民而信,法律才有權威。
法律是由國家制定或承認,並由國家強制力強制執行的,反映特定物質生活條件所決定的統治階級意誌的規範體系。法律是統治階級意誌的體現。
法律是由具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修改和頒布,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的總稱。法律是法典和法律的總稱,分別規定公民在社會生活中能做什麽和不能做什麽。
法律是維護國家穩定和各項事業蓬勃發展的最有力武器。它也是捍衛人民權益的工具,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手段。法律是壹系列規則,通常需要通過壹套制度來實施。但在不同的地方,法律制度會以不同的方式解釋人們的法律權利和義務。
壹種區分方式是將其分為兩種:大陸法系和英美法系。壹些國家會把他們的宗教法律作為他們法律的基礎。